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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16年广东中医师承项目报名一号通知
发布人:师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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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6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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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广东中医师承项目依据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中医药局制定《关于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实施,现将相关政策背景、培训安排、指导老师资格等信息进行通知。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7〕47号)的有关规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28号),及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制定《关于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与目的

 广东中医师承项目依据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中医药局制定《关于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实施,目的是响应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的号召,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又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民间中医药工作者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提供途径。广东中医师承教育研究中心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规,科学引导,合理安排,为培养更多的中医人才、发展中医药事业作出贡献。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医药事业,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自愿在学成后为中医事业的发展服务。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3、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者经多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但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欲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适用本通知。

三、培训安排

1、本培训采取“3+1”年的培养模式。前三年采取理论自学及跟师学习的形式,其中,跟师学习平均每周不少于3个工作日,跟师临床实践应不少于420个工作日;完成师承学习要求后,可申请参加出师考核。最后一年,即取得出师证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广东省内的医疗机构中临床实习,在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前三年的学习具体要求如下:

(1)前三年的需通过课堂教学或视频教学的方式完成9门课程的理论学习,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内容要求,在前3年的理论学习中应掌握《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以及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技术专长等有关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并需完成相关考试或考核。

(2)学习期间,需辅以学习中医经典理论著作等。中医经典理论学习采取自学研修与参加各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师承人员要熟悉《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及《温病学》等中医经典,并掌握一部与指导老师专业密切相关的经典著作。

(3)师承人员自跟师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中断。对确有特殊原因,中断跟师学习时间3个月(含3个月)以内者,需提前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指导老师、医疗机构相关部门批准,报指导老师执业的主管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和省中医药局存档,可继续学习并在合同书约定时间内申请传统医师出师考核(以下简称“出师考核”)。中断学习时间一次或累计超过3个月的,应补齐学习时间后再申请出师考核。

(4)学习地点:跟师学习和临床实践地点需与导师沟通,原则上是在指导老师所在的医疗机构;理论学习可选择在指定地点的现场教学也可自主通过网络视频的方式学习。  

四、指导老师介绍

1、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2)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以截止申请之日满15年及以上为准),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4)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5)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保障继承工作教学计划和带教任务的完成。

2、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国家规定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合同书一式六份,公证后分送指导老师执业的医疗机构及核准其执业的主管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广东省中医药局及广东中医师承教育研究中心存档。指导老师在带教期间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将合同书复印后送拟执业医疗机构及主管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存档。

3、师承关系合同由广东省公证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4、每名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

五、出师考核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是对传统医学师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

2、广东省中医药局负责全省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的各项工作,组织实施出师考核工作。

3、申请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在医疗机构中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

4、出师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学术经验、技术专长继承情况;方式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具体考核内容、标准、大纲及办法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执行。

  省中医药局负责出师考核的命题和组卷工作,制定出师考核考务管理制度,受理申请参加出师考核人员的报名并具体组织实施出师考核工作。

5、申请参加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填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并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主管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经地市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向省中医药局提出申请。在跟师学习期间,指导老师变更执业地点的,由最后核准其执业的主管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填写审核意见。

6、申请出师考核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

(3)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4)学历或学力证明;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主管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6)经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7)其它材料。

  省中医药局对申请出师考核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考核条件的,发放准考证;不符合考核条件的,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出师考核者说明理由。

7、出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将在全省首批师承关系合同书执行期届满后省中医药局另行通知,考核工作开始前3个月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告。

8、出师考核合格者由广东省中医药局发给《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六、医师资格证考试

1、师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是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组成部分。

2、师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方式分为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的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考试的具体内容和方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制定。

3、师承人员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广东省内的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4、师承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传统医学医疗工作满5年,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七、处  罚

  申请出师考核人员在申请或者参加考核中,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当年参加考核的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取消当年考试成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假报姓名、年龄、学历、工龄、民族、户籍、学籍和伪造证件、证明、档案以取得申请考核资格的;

  (2)在考核中扰乱考核秩序的;

  (3)向考核人员行贿的;

  (4)威胁或公然侮辱、诽谤考核人员的;

  (5)有其它严重舞弊行为的。

   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出具假证明,提供假档案,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医师资格考试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根据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方式、地点、收费等相关信息请留意本网站最新消息或来电咨询。


(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广东中医师承教育研究中心所有;最新动态请适时关注本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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