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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中医师承指导老师 (秋季)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师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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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4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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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广东中医2019年度广东中医师承指导老师(秋季)遴选工作正式启动!

广东中医师承教育研究中心

粤中医研[2019]18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中医师承指导老师(秋季)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委、处、部及临床实践教学基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建设广东中医药强省,培养基层全科中医药人才”整体战略,在各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广东中医师承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师承中心”) 经过近三年的不懈奋斗,创立中医师承“广东模式”科学体系,组织遴选900余名来自全省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和基层医机构等单位的中医药专家组成中医师承带教导师队伍,开展带教工作。700余名学员在师承中心“理论学习、跟师实践、临床实践”三位一体的框架下开展跟师学习。

三年来,全体指导老师共批阅跟师笔记25万余篇,指导师承中心学习研究小组30个,积极扎根基层指导临床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推动基层中医药水平提升。与此同时,建立健全的“名医大讲堂”系列理论和临床实践课程,先后邀请广东省名中医、重点学科带头人领衔、教学医院教研室导师等名家完成1200余课时的授课,并成功举办高标准学术会议20余场。2019年以来,指导老师积极筹建师承中心临床示教门诊,强化师承学员临床跟诊水平考核,为满足我省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为布局2019年度广东省第四届中医师承工作,进一步完善师承中心科学体系、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师承中心人员培养质量,根据《中医药法》、原卫生部第52号令《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等政策法规和《广东中医师承指导老师管理办法》相关文件精神,经广东中医师承专家指导委员会审议,决定面向全省开展2019年度秋季批共200名中医师承导师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老师职责

(一)中医师承带教工作

根据原卫生部第52号令,师承中心学员须通过四年师承学习(包括三年跟师学习及一年临床实习),通过医师资格考试考取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指导导师应根据《广东中医师承导师带教指南(草案)》的要求,保障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学员进行跟诊指导。师承中心对师承导师的带教资格审核后,将进行公示,并安排师徒双方跟师意愿匹配工作,签订《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完成公证程序。

(二)名医大讲堂授课工作

理论教学是师承中心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师承学员必须完成相关理论教学才能开展相应临床实践,确保顺利完成跟师学习。“名医大讲堂”将承担理论教学和临床经验教学任务。理论教学将由广东省名中医、重点学科带头人的专家指导委员会主席团专家领衔,师承中心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指导老师进行授课。临床经验分享教学,将由不同专科方向的指导老师进行授课,传承和发扬自身特色的学术专长。

(三)师承中心临床示教门诊工作

中医临床示教门诊建设是2019年度师承中心重要的战略部署。按照师承的战略规划纲要,示教门诊将围绕四大目标开展工作。

1、推进“群师带群徒”制度落地,解决师承学员跟师实践强度不够,强化临床实践水平考核;

2、构建专病专科学术交流沙龙平台,完善名老中医学术经验传承体系;

3、选拔高年级学员担任见习馆长,为基层中医药服务机构储备管理人才;

4、探索县域基层中医馆的科学运营模式,为建设广东中医药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为此,师承中心将选聘一批临床经验丰富、带教能力突出的指导老师定期出诊、指导师承学员临床实践、推进示教门诊的建设工作。

二、指导老师遴选条件

(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严谨的科学态度,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保证临床(实践)带教时间,精心组织教学,悉心传授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按照确定的师承教学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带教任务。

(二)相关政策规定师承中心导师基本条件

1、具有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中医执业医师资格;

2、具有中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4、取得所在医疗机构的同意,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保障继承工作教学计划和带教任务的完成。

三、指导老师遴选程序

(一)申请方式

1、自荐,填写《广东中医师承指导老师申请表》,发回指定邮箱;

2、由师承中心专家指导委员会主席团成员、师承中心已聘指导老师推荐,填写《广东中医师承指导老师申请表》,发回指定邮箱;

3、由师承中心临床实践教学基地、各相关中医医疗机构推荐,填写《广东中医师承指导老师申请表》,发回指定邮箱。

(二)提交申请材料

1、《广东中医师承指导老师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2、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必附);

3、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必附);

4、中医类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必附);

5、身份证复印件(必附);

6、国家名老中医、省名老中医等相关荣誉证书(选附)。

(三)审核流程

1、由师承中心专家指导委员会主席团成员、师承中心已聘指导老师推荐的申请人,由师承中心专家指导委员会主席团审核确定材料完备的,在7个工作日内为申请人颁授《广东中医师承指导老师证书》(以下简称“导师证书”)。

2、自荐申请人的申请表及材料,由师承中心综合秘书处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后,交予师承中心专家指导委员会主席团复审。对初审、复审缺漏的材料,通知相应申请人补齐;对初审和复审完备的材料,为相应申请人颁授导师证书。

3、导师证书是参与师承中心带徒工作的必需资格。导师证复印件由中心存档管理。

四、申请表下载和提交

请有意向申请的中医药专家在2019年10月1号前按照申请提交材料:

1、《广东中医师承教育研究中心指导老师申请表》下载地址:

http://www.zyscedu.com/show/content?id=145

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中心秘书邮箱:sjyzysc_msc@zyscedu.com

3、寄送纸质材料到中心存档。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448号财智大厦4楼。

收件人:宋秘书,联系电话:15627869533,020-89446613。

广东中医师承教育研究中心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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